预备党员的接收是发展党员工作中的第四阶段,包括以下步骤:
一、自传的书写
自传,是系统、全面地介绍自己历史和思想演变过程的文字材料。它是入党申请人向党组织书面汇报的一种重要形式,是组织上全面、系统地了解入党申请人的重要材料,也是党组织审批新党员重要的参考材料之一。自传要选用黑色或蓝黑色签字笔书写。自传模板纸请见附件4.1《自传用纸》,相关要求请见附件4.2《自传写作要求》,与附件4.3《自传模板》。
二、审查工作
(一)支部委员会审查
支委会在支部大会讨论发展对象入党(即接收预备党员)之前,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报学院党委预审。发展对象未来三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手续,支委会要做好以下工作:
(1)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对发展对象的意见。
(2)委派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同发展对象谈话,进一步了解其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以及其他需要了解的情况。
(3)召开支委会听取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情况,对有关问题进行严格审查。
(4)对发展对象手续的完备性进行严格审查。
(二)学院党委、特邀党建组织员预审
由组织员对发展对象的条件、培养教育情况和入党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必要时,还应查阅本人的档案材料。发现材料不齐全的,应通知党支部补报有关材料。
主要审查:入党材料是否齐全、清楚,是否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是否经过政治审查,重要问题是否查清,是否广泛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入党信念是否坚定,入党动机是否端正,党支部对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是否符合要求。
学院党委对发展对象进行预审,一般应在接到党支部上报的预审材料后一个月之内完成。预审结束后,邀请特邀党建组织员进一步审核。合格后,由组织员到学校党委组织部领取《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审查无误后,由学院党委对拟发展对象进行入党前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填写入党志愿书
《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是党员的永久性档案材料,是一个同志加入中国共产党的主要依据,也是党组织进行接收和审批新党员的主要依据。让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的前提是发展对象已经具备了党员条件,且学院党委预审合格。
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前,党支部书记和入党介绍人应对发展对象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和对党忠诚的教育,对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的目的和意义、填写内容和要求做详细说明。《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必须由发展对象自己填写,不得代笔。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字迹工整清楚。表内的年、月、日一律用公历和阿拉伯数字。应向党组织交代或者说明的有些情况,没有填写栏目的,应另附纸说明。
入党志愿书撰写的有关要求,请见附件4.4《入党志愿书填写规范》与附件4.5《入党志愿书填写要求》。
四、支部大会讨论
支部大会讨论的有关要求:
(1)支部全体党员都应该参加。如果实到会有表决权党员人数没有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人数的半数,支部大会应改期召开。虽然超过半数,但缺席人数较多,一般也应改期召开。
(2)发展对象及其入党介绍人必须全程参会。如果发展对象因故不能参加支部大会,支部大会应改期召开。支部大会表决时,发展对象不必退席。如有特殊情况,入党介绍人中有一人不能出席支部大会,该入党介绍人应在会前向支部做认真负责的介绍,并由一名支委会成员或由另一位入党介绍人在支部大会上代为宣读入党介绍人意见。如果两位入党介绍人都因故不能出席支部大会,支部大会应改期召开。
(3)党支部正式党员不足三人时,不能召开大会。不能临时与其他党支部合并或约请其他党支部党员参加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党支部书记空缺时,也不宜召开支部大会,如确需要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可报请所在二级党组织并获得许可后,由支部其他委员或二级党组织指定的同志负责召集支部大会。
(4)主持人要在会上引导大家充分发表意见。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表决时,党员一般不宜弃权,发展对象的直系亲属是本支部党员的,不需要回避。支部大会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问题进行表决时,每个党员都应本着对党组织、对发展对象高度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地表明自己赞成或不赞成的意见。如果对发展对象的情况有不了解的地方,可以在会上提出,由发展对象或其他了解情况的同志说明。
(5)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的,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会议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在表决前和表决时,任何人不得以暗示、串联等方式授意他人同意或不同意。
(6)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在支部大会召开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统计在票数内。
(7)支部要指定专人在支部会议记录本上做好会议记录。写清大会的时间、地点、内容、主持人、记录人、党员总数、实到和缺席党员人数(写明缺席原因)、参加大会的预备党员和列席人员名单、发言内容、大会讨论结果、表决形式及结果等。
(8)可以适当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这是党组织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的有效方法。入党积极分子可以在会上谈自己的感想和认识,但不能参加表决。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会议的人数不宜过多。
支部大会有关材料,请见附件4.6《党支部接收预备党员支部大会主持词(参考)》,附件4.7《党支部接收预备党员支部大会选票》,附件4.8《党支部接收预备党员支部大会票决结果报告单》。
五、上级党委派人谈话
学院党委指派党委委员或组织员同发展对象谈话,作进一步的了解,并帮助发展对象提高对党的认识,谈话人应当将谈话情况和自己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上,并向二级党组织汇报。
这是发展党员工作中的一项重要程序,应放在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发展对象为预备党员之后,党委审批之前这段时间来进行。
谈话的主要内容主要包括发展对象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掌握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的情况、目前的主要优缺点等。了解这些情况后,谈话人还要有针对性地对发展对象进行党的基本知识的教育,帮助其端正入党动机。同时,针对发展对象存在的缺点和不足,指出今后努力的方向。
谈话后,应将谈话情况进行综合整理,归纳分析,形成自己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的意见,认真负责地填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中“上级党组织指派专人进行谈话和对申请人入党的意见”栏内。
六、上级党委审批
(一)学院党委审批
学院党委审批(议)预备党员,主要审议发展对象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入党手续是否完备。在审议发展对象是否具备党员条件时,将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去衡量。审议入党手续是否完备,主要看发展对象入党是否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的程序履行了手续,以及《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的填写是否符合要求等。
(二)启用《预备党员考察表》
党委审批后,党支部及时到学院党委领取《预备党员考察表》,认真填写预备党员的个人信息和“被批准为预备党员时的主要表现”。该表由党支部、党小组和入党介绍人分别填写。填写有关要求请见附件4.9《预备党员考察表填写规范》。
(三)再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
学院党委根据校党委组织部要求上报发展党员信息,收存《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等发展党员材料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