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提高我院博士研究生质量,选拔创新型优秀人才,全面考察博士研究生的综合素质,根据学校相关要求,结合我院对人才培养的要求,特制定本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一、复试形式
本次博士研究生考核采取线下方式形式。
二、复试名单
复试名单详见附件1。
三、复试内容
1.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采取“函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及综合文化素质进行考核。所有考生在12月18日11:00之前通过网报系统-上传复试材料模块提交《大连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考核表》(附件2)的扫描件。
2. 心理素质测试
考生须通过指定平台在12月19日9:00-11:00之间完成心理素质测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心理素质测试者不予进行其他环节复试。心理素质测试结果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作为录取时的参考。具体操作详见《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复试心理测试操作流程及要求》(附件3)。
3. 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分为专业基础、专业综合和综合能力(含外语能力考核10分)三部分。学院组成复试考核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分为外语能力考核、PPT学术报告和面试问答三个环节。
(1)外语能力考核环节2分钟,考生须进行英文自我介绍,重点介绍科研经历;
(2)PPT学术报告环节8分钟,考生须对硕士课题研究工作、科研成果以及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设想等内容进行汇报,专家组对其专业基础和专业综合能力进行考评;
(3)面试问答环节10分钟,考核学生专业素质、创新思维等方面综合能力。
专业基础、专业综合和综合能力三部分满分各100分,任一部分成绩低于60分视为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综合考核总成绩=专业基础+专业综合+综合能力。
四、时间安排
综合考核时间:2025年12月22日13:00开始。地点:厚坤楼B-308
五、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合格,并且综合考核各部分成绩在60分以上的考生视为合格。
2.考核成绩合格的考生拟录取为大连理工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
六、信息公开与监督
我院将在官方网站上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为7天。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监督电话:0411-84706782
监督邮箱:robotoffice@dlut.edu.cn
信访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凌工路2号大连理工大学人工智能学院党委办公室 邮编:116024
七、其他
1. 在报名或考试中,对违反招生规定或弄虚作假取得报考、录取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录取资格。
2. 复试过程中,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学院将做相应调整。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单老师
联系电话:0411-84706946
邮箱:gqshan@dlut.edu.cn
面试钉钉群:160335005305(所有考生务必于12月17日之前加群,加群附加信息为“姓名+报考导师姓名”)

本复试工作办法解释权归大连理工大学人工智能学院。
大连理工大学人工智能学院
2025年12月16日